可即便如此,他仍旧是不愿意娶我的。
是我跪在地上求他。
那晚,沈暮居高临下,看向我的眼神满是讥讽,他说:“陆朝朝,你真像一条狗啊!”
可是即便如此,我仍旧卑劣地让沈暮娶了我。
结婚三年,日子虽过得称不上有多好,却也没有我想象的那般难堪。
原本我以为这一生就会如此不咸不淡地过下去了。
直到林思柔回来了。
直到这一刻我才惊醒,他们才是从小两小无猜的青梅竹马,而我,不过是那个偷走别人幸福的小偷。
5
在记者会的现场晕倒,实在是一件狗血又令人难堪的事。
更要命的,是我第二天还得回公司上班。
三年间的种种让我明白了我不能事事都依靠沈暮,我只能尽可能地做到独立。
从公司前厅走到总编办公室的距离并不算长,但这一道我却受着无数道不友好的目光。
毕竟我这一行为在别人看来,那不就是故意作妖搏出位吗?
果然,总编也是对我劈头盖脸地一顿骂。
“陆朝朝,你脑子里装的都是屎吗?”
“我是让你去采访的,不是让你去作妖求关注的!”
“怎么?
让你跟了几个月沈总的独家采访,采访稿没写上来,倒是动了做总裁夫人的心思?”
“你能不能要点儿脸啊!”
“真以为装个晕倒,人家沈总看不过去把你送去了医院,就能看上你了?
陆朝朝,你在做什么春秋大梦!”
我坐在桌前,看着总编骂得脸都通红了,心头却逐渐迷茫。
明明我才是沈暮的合法妻子,现在却活得如此可笑和卑微。
人人都把我当想走捷径的拜金女,林思柔更是直接不把我放在眼里。
我突然就有些累了。
或许自己从一开始就是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