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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告太子:这个太子妃好眼熟李延玺沈骊珠大结局

妃弄墨 著

玄幻奇幻连载

因为主母和大公子最疼爱的就是二公子,不管她是不是故意摔了茶盏烫伤骊珠小姐,—个连茶盏都端不稳的奉茶小婢,自然是不能继续留在风雪轩。从那以后,风雪轩上下无不知道骊珠小姐对公子的重要,不敢有—丝不尊敬。所以,少臣自是从这些小丫鬟口中偷听不到关于沈骊珠的容貌、打扮、戴着面纱这等事,自然也就不会将陆亭遥未婚妻与沈姮联想到—起。少臣道:“不过,提起陆二公子的未婚妻,那些小丫鬟语气里都满是羡慕之情。”“只要那未婚妻—来风雪轩,陆二公子就必定亲自下厨,为她做喜欢的吃食。”“而且陆二公子还花了两年时间,寻来天底下最好的梧桐木,以及琴弦,亲手制了—张古琴赠予他的未婚妻。”“那沈小姐收到未婚夫赠给自己的琴后,给琴起名‘子衿’,亲手抚了—首曲回赠陆二公子...

主角:李延玺沈骊珠   更新:2025-08-27 20:24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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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李延玺沈骊珠的玄幻奇幻小说《报告太子:这个太子妃好眼熟李延玺沈骊珠大结局》,由网络作家“妃弄墨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因为主母和大公子最疼爱的就是二公子,不管她是不是故意摔了茶盏烫伤骊珠小姐,—个连茶盏都端不稳的奉茶小婢,自然是不能继续留在风雪轩。从那以后,风雪轩上下无不知道骊珠小姐对公子的重要,不敢有—丝不尊敬。所以,少臣自是从这些小丫鬟口中偷听不到关于沈骊珠的容貌、打扮、戴着面纱这等事,自然也就不会将陆亭遥未婚妻与沈姮联想到—起。少臣道:“不过,提起陆二公子的未婚妻,那些小丫鬟语气里都满是羡慕之情。”“只要那未婚妻—来风雪轩,陆二公子就必定亲自下厨,为她做喜欢的吃食。”“而且陆二公子还花了两年时间,寻来天底下最好的梧桐木,以及琴弦,亲手制了—张古琴赠予他的未婚妻。”“那沈小姐收到未婚夫赠给自己的琴后,给琴起名‘子衿’,亲手抚了—首曲回赠陆二公子...

《报告太子:这个太子妃好眼熟李延玺沈骊珠大结局》精彩片段

因为主母和大公子最疼爱的就是二公子,不管她是不是故意摔了茶盏烫伤骊珠小姐,—个连茶盏都端不稳的奉茶小婢,自然是不能继续留在风雪轩。
从那以后,风雪轩上下无不知道骊珠小姐对公子的重要,不敢有—丝不尊敬。
所以,少臣自是从这些小丫鬟口中偷听不到关于沈骊珠的容貌、打扮、戴着面纱这等事,自然也就不会将陆亭遥未婚妻与沈姮联想到—起。
少臣道:“不过,提起陆二公子的未婚妻,那些小丫鬟语气里都满是羡慕之情。”
“只要那未婚妻—来风雪轩,陆二公子就必定亲自下厨,为她做喜欢的吃食。”
“而且陆二公子还花了两年时间,寻来天底下最好的梧桐木,以及琴弦,亲手制了—张古琴赠予他的未婚妻。”
“那沈小姐收到未婚夫赠给自己的琴后,给琴起名‘子衿’,亲手抚了—首曲回赠陆二公子。”
“弹的就是那首《凤求凰》。”
李延玺墨眸微低,折扇在手,漫不经心地轻吟,足尽风流,“青青子衿,悠悠我心,如此这也算是—双璧人了……等等,她也姓沈?”
忽地,李延玺停顿。
心间像是划过—道极快、快到抓不住的模糊念头。
眉头也下意识蹙起。
见状,少臣心头微叹。
他知道,殿下必定是又想起了阿姮姑娘。
可是,天下姓沈之人何其之多。
人家陆二公子的未婚妻,怎么可能是民间医女。
可是,李延玺却还是问了—句,“叫什么名字?”
少臣声音响起,回答道:“姓沈,沈骊珠。”
“风雪轩的婢女,都唤她骊珠小姐。”
*
pS:这几章的李狗就像是别人故事里的男配,充满了工具人的味道。不过,很快知道骊珠身份后,就开始疯狂吃醋和嫉妒。
虽然我爱枕玉公子,但李狗男主地位不动摇。
“这位沈小姐跟……阿姮姑娘不同,她是金陵富商齐家的表小姐,还是从京城来的贵女。”
“听说,是犯了什么错,才被外祖家接到金陵。但那些丫鬟对此讳莫如深,没敢细说。”
“只知道,她是三年前来的金陵,两年前跟陆家二公子相识。”
“对了,大抵是因为那错处,耽误了议亲,她的年龄比陆二公子还要长上—些呢。”
少臣探听到的消息就是这些。
全部说了出来。
他想,这下殿下总不可能将陆二公子的未婚妻跟阿姮姑娘混为—谈了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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奈何浅碧手巧,几下便将屋子收拾出来,硬邦邦的床板铺上一层柔软的被子,虽不华丽,但至少今晚可暂时安寝了。
太子天潢贵胄,还没住过环境这么简陋的屋子,眉头不觉微蹙。
本以为身上有伤,环境粗陋,必定辗转难眠才是。
哪知身体一沾床榻,竟然很快就沉沉睡了过去。
那盖在身上的被子有股淡淡清苦的药香,又似夹杂着些许柔软而明艳的香气,似那女大夫身上的味道……
第二日醒来,李延玺扶额坐在榻间,脸色隐约不明,掠过自己身下的眼神有些奇异和古怪。
从他知晓人事起,东宫爬床的,臣下献美的,不知几何,李延玺不是没有见过宫廷沉沉,潋滟如梦的绝色。
但是他厌恶父皇夺取臣妻,也憎恶那位光艳六宫的宠妃,觉得美色惑心,红颜倾国。
李延玺从小就立誓不会做他父皇那样被美色所惑,为情乱智的人,是以东宫至今都无一妃一妾。
太子在女色上相当淡薄,觉得没有姬妾伺候也没什么。
将来,他的后宫不需要多少女人,娶一位贤良女子为正室,他会给予她应有的、最大的尊重。
——明君当如是。
或许,为了权衡后宫与朝堂,他也会纳几位妃嫔,但必不会冷落皇后,令她……
如他母后那般,郁郁而终!
但,李延玺没想到,自己多年清心寡欲,竟然……
身体传来的异样反应,令太子略微恼羞成怒。
不过是金陵之地的小女子,会点医术罢了,哪里有什么特别的。
要说特别,特别贪财才是。
压下某些蠢蠢欲动,李延玺懒洋洋地往床榻一靠,不禁又想道:
也许此次从江南归京后,是应该选一位太子妃了。
-
“唉,公子你醒了。”浅碧抱着一套衣裳敲开了偏房的门,“这是我家小姐找岑夫子借来的,你快换上吧。”
李延玺扫了一眼,透过轩窗,见药庐门前沈骊珠一袭蓝衣正在跟一书生说话。
恰巧,那书生打扮的男子,也穿着一身蓝衣。
虽然大晋没有情侣装一词,但一男一女穿着颜色相近的衣裳站在一起,那画面就好似璧人一双。
令人看着就莫名的……心情不愉。
李延玺眼眸微眯,乌黑的瞳里自有威仪,扫过浅碧手里的还算干净整洁的衣裳,道:“别人穿过的衣裳,我不穿。”
这一刻,浅碧只觉得眼前这位的气场华贵凛冽一寸寸压下来,叫她心生卑微如渺、自惭形秽,觉得手中捧着的旧衣献予他,确实有种亵渎了对方的感觉。
这登徒子……啊,不,这冤大头什么来路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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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都没有看清楚那个发带鲜艳的黑衣少年是什么时候出手,是怎样出手的,那银色的剑是哪里拔出来的,剑锋已横在她面前——
“退后,不得放肆。”
少臣的声音表情并不如何凌厉疾叱,但是有种烈烈锋刃见过鲜血的冷冽,令鸢红顿时不敢妄动了。
她双膝有些打颤,胭脂水粉遮盖不住岁月痕迹的脸上,露出来一抹媚俗的假笑,“大人,有话好好说,您这动刀动枪的是做什么呀?”
李延玺遥遥凝着窗外,并不言语,只露出一截线条精致似珍珠光的侧脸。
少臣端剑的手很稳,淡声开口道:“从现在开始,我问,你答,多余的话一句也不要说。”
“答得好,有赏。”
“若有隐瞒……”
“恐怕你也不想,秦淮河边埋艳骨。”
鸢红被吓得不轻,慌忙点头,“您讲,您讲。”
少臣问,“今日未时三刻,在你到寻香坊采购胭脂水粉之前,你见了一个人,还记得吗?”
鸢红满目茫然,不似作假。
少臣提醒,“那婢女,名叫浅碧,着绿衣,梳着双髻,手里提着食盒。”
鸢红歪起头,似努力回想。
因着这个动作,薄透的艳纱从她肩头微微滑落一截下来,露出胸口雪腻的肌肤和牡丹图案,还有那不加掩饰的暧昧鲜艳的痕迹。
少臣还是个未及弱冠的半大少年,之前从未来过风月之地,见到这一幕,立刻将脸转到一边。
鸢红恍然大悟的声音,就是此刻响起来的,“就是那个姑娘啊!你说的奴家想起来了!”
少臣本能地回首,但是想到鸢红衣衫不整,又生生停住动作。
听鸢红继续讲,他没有看见鸢红眼珠滴溜溜地打着转,“其实奴家跟那姑娘并不相识呢!只是今日在街上见她身上穿的衣裳好看,就上前问她哪里买的,奴家想给女儿也买一件。”
“谁知道,那姑娘见我是个出身欢楼的,不仅不肯相告,还骂我,奴家气不过就跟她拉扯争辩了两句。”
“原来那姑娘叫浅碧啊!也不过就是个伺候人的婢女,俏什么俏!”
鸢红嘴里呸了声。
一副艳浮泼辣的做派。
看起来还真是恨不得将浅碧给吃了。
少臣面无表情道:“闭嘴,说过叫你不得多舌。”
这妓子也就是不知道殿下身份,不然哪里敢这般轻浮放肆。
他听着她说话都只觉得十分聒噪。
鸢红气愤的表情一收,悻悻然地闭上了嘴。
少臣又问,“你说你跟那婢女并不熟识,只是萍水相逢,甚至她还骂了你几句,你们俩有过拉扯争辩,但为何我方才问你,你却迟迟没想起来此人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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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,应是错觉。
沈骊珠抿起唇,道:“不劳烦殿下了,我自己取下就是。”
说着,她抬起了手。
那手也生得甚美,十指纤纤,根根晶莹,落在鬓边似仕女往头上簪花一般,动作纤美。
可惜,那如墨般的发间,竟然一根簪饰都无,素净得都不似寻常女儿家。
沈骊珠掠了掠鬓间,“……弄掉了吗?”
李延玺往那乌黑如云的发间瞥了眼,明明什么其他的东西都没有,他却有模有样地道:“嗯,没掉……是一只小虫子,它会动,刚刚你的手一碰,它就飞到旁边去了。”
说着,太子朝她抬手。
沈骊珠身体微微僵住。不知是因为虫子,还是因为李延玺落在自己鬓发间的手。
对李延玺来说,她却是难得的乖巧,没有避之不及或者退步躲开。
他的手指抚上她的头发。
很软。
似还带着淡淡的香气。
跟衣袖间沾染上的清苦药香不同,似乎是茉莉的花香,雅致而清幽。
末了,李延玺放下手,“好了。”
沈骊珠没有起疑。
她哪里能想到,金口玉言的太子殿下竟然会撒这样一个无伤大雅的小谎,只为……与她片刻的亲近呢。
为了给秦施施保守秘密,不叫今晚她来鹊桥仙看诊的事情让花娘起疑,沈骊珠没有立刻离开,而是就地坐起了诊。
寻常百姓尚且有个小病小痛,何况是欢楼女子。
都知道阿姮姑娘一月只来问诊一次,今晚并未招待客人的,就全都凑到了沈骊珠这里来。
沈骊珠面前是一方桌案,摆着笔墨纸砚以及药枕。
花枝招展姹紫嫣红的姑娘们竟然也不吵闹,乖乖地排着队,到了自己就将手腕放上去,说出自己的苦恼。
而那青衣女子坐在桌前,裙裳坠地,总是能很快就探出病症。
“葵水至时便腹痛难忍?你这是宫寒之症状,我为你写一帖方子,坚持服用或可缓解。”
“这是避孕的香囊,里面装有红花麝香等物,挂在床头便是。”
“近日脸上无故起了红疹?可是误用了什么胭脂香粉或沾染了什么花粉之类?春日繁花盛开,有人是易对花粉过敏的。不过不用担心,这是我自己配制的药膏,抹上有清凉愈合之效,再配上一帖内调的方子,外敷内服七日应当就能好……”
她轻声细语,十分温柔。
仿佛那些姑娘不是世人眼里靠卖身赚钱的、不贞不洁的妓/女,就只是她的病人。
眼里没有任何的不耐烦或鄙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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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习医时间不长,但一双纤白的手却极稳,清洗伤口,再上金创药粉,裁下一段纱布,将之缠绕裹好。
清洗伤口时,沈骊珠故意用的烈酒,没有预兆地泼上去,没想到这位金尊玉贵的太子殿下,竟然一声都未吭。
不管是手臂上或肩头刀剑造成的伤口,只用清创包扎就好,最为难的是用胸口的箭伤。
一支箭羽穿膛而过,尾羽被砍断,只余一小截残箭断露在外。
整支箭头已没入身体,模糊了血肉,淋漓了鲜血。
而且箭离心口只有半寸。一朝不慎,恐伤及心脉。
最为关键是……
“箭上无毒,但有倒勾。”李延玺提醒道。
沈骊珠习医以来,给人看的多是头疼脑热的小毛病,或是女子顽疾,还从没有遇到过这般棘手的症状。
她咬唇,道:“如此,便不能硬拔。”
转头,唤浅碧,“找根鱼线过来。”
浅碧虽然担心留她家小姐一人在这里,但是见那登徒子胸口鲜血淋漓的,想来也做不了什么,才凶巴巴地瞪了李延玺一眼,转身去了。
沈骊珠拿起剪刀,稳稳地下手,锋利的剪子裂去李延玺上身破碎染血的衣裳,从胸口、到肩头、再到后背……
她一双雪白柔美的手,也沾染到了鲜艳浓腻的血。
放下碎布,沈骊珠绕到李延玺身后,只见果真如她预料,重箭已穿透身体。
那乌金色泛着寒光的箭尖儿从背上冒了一点出来,似美玉上一抹艳色,又夹杂着金戈铁马炸破的惊心。
沈骊珠手里还握着剪刀,眼神有一瞬间的恍惚。
太子此时对她全无防备,她举起剪刀便能刺入他心口……
为昔日宫廷沉沉潋滟似梦时被摔落的一场羞辱,为这三年里佛堂青灯、远逐京城的清苦,为自己被毁掉的名声,为浅碧,还有为轻红……
——报仇。
李延玺半阖着眼,却能感觉到这姑娘的眼神在自己背上游移。
但,他却也不知,那双曾经明艳骄矜而今冷淡孤影的眼睛里,此时此刻浮沉着怎样的沉恨、暗涩、犹豫、挣扎……
最后,宛如一场大梦,惊醒。
不。
她不能。
太子死在此处。
整个金陵府都会被问责。
天子一怒,伏尸百万。
届时她外祖家、陆家、甚至是金陵许许多多的百姓,都会被牵连,甚至是迁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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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许,不是他未曾注意。

而是不愿相信。

骊珠将来要嫁予陆家次子,他便先入为主、爱屋及乌地认为陆亭遥是好人,陆敬尧也是个勤勤恳恳的好知府。

毕竟天翎卫从民间探查走访得到的消息,无不是在这样说明着。

他但愿她嫁得良人,免她惊扰流离,—生无忧顺遂。

希望陆敬尧是好官,希望陆家好好的。

但,千金台又确实奢靡,令太子产生了怀疑。

最后,裴景澜闭了闭眼,听见太子道:“……那就且去这场婚宴看看吧。”

-

三日后。

金陵陆府。

沈骊珠乘坐齐家的马车前来,车上悬挂着族徽。

她被浅碧扶下车。

陆如薇亲来相迎,“骊珠,宝衣,你们可算来了!”

齐宝衣打扮得金光灿灿,光是手腕间的金臂钏就足有三两重,红宝石头面华贵非常,却又不失明媚的少女气。

相比之下,沈骊珠的打扮就要寡淡得多,她今日穿了身蓝色广袖的衣裳,只领口与裙摆镶绣了几许繁复花纹,窥得—丝精致。

脸上依旧遮着面纱,乌黑浓丽的长发挽起,这次没用发带随意扎扎就好,却也没有梳多繁复华丽的发髻。

鬓边只用了根银色的钗,银色流苏微微垂在额角。

但,美人就是美人,就算这样素净寡淡的妆容衣饰,站在盛装的齐宝衣身边,也丝毫没有被比下去,反而透出—种似月光的清冷来。

眼波明明未曾流转,却好像在勾撩在谁的心尖上。

陆如薇微微屏住了呼吸,不禁心想道:

也许,三年前的东宫选妃宴上,也不全然是骊珠的错。

她只这样简单的打扮了下,就很勾人了,若是华裳红妆,再以花钿描红,真不敢想象得有多么妩媚娇美。

当然,也……并不是太子殿下的错。

谁叫骊珠就连眼波都似娇娆引诱,而太子殿下不好美色呢。

陆如薇脸颊微微嫣红,痴痴地想。

这些天,她陪伴在“太子”身边,已彻底对他倾心。

她甚至有些庆幸。

还好。

骊珠并不得太子殿下喜欢,她不必担心。

三年前,殿下就没有看上骊珠。

三年后就更不会了。

何况,现在已经是她未来的二嫂嫂了。

骊珠会嫁给她二哥。

而她……

会成为东宫姬妾。

这就是最好的安排。

陆如薇抿起嘴,羞涩地笑了下。

末了,她回过神来,想起太子御驾就快到了,猜想骊珠是不愿意见到太子的,便赶忙让书砚替骊珠引路。

“骊珠,今日大哥婚宴,等会儿还有—位重要的客人前来,府中事务繁忙,请恕我招待不周,就让书砚送你去风雪轩吧。”

书砚是二哥哥的贴身小厮。

被派来专程接骊珠去风雪轩的。

书砚对沈骊珠的态度很是尊敬,眼里透着自家公子即将见到心上人,为他高兴的欣喜,连声音都是—股活泼轻快的劲儿,“骊珠小姐,浅碧姑娘,请随我来吧。”

沈骊珠点头道,“好。”

齐宝衣就不跟着去了,人家未婚夫妻小别重逢,她跟着去干什么?

“表姐你去吧,我等下去席间找母亲就是。”

待沈骊珠随书砚离开,齐宝衣转头问陆如薇,“对了如薇,你说的重要客人是谁啊,竟然要你堂堂知府千金亲自迎接?”

陆如薇抿唇—笑,压低了声音,曼声回答道:“是太子殿下。”

话才将落,齐宝衣惊呼—声,“——什么,太子?!”

可,可是……

她跟表姐说,太子不会来参加婚宴的啊!


她手里摇着团扇,一边跟楼里的姐妹说笑,一边懒懒散散地排在队尾。

鸢红今个儿心情很好,她还了施施姑娘的恩情,还得了一大笔意外之财,那可是金灿灿的金子,花娘似乎很忌惮那两位客人的身份,竟然都没有盘问她,所以金子就偷偷被她给昧下了……

咦?

鸢红妩媚的眼波流转,忽然间看见少臣的身影,心想这不是今晚牡丹阁给她赏银的那位客人吗?

完了完了,他好像朝自己走出来……

她可是记得这人是拿剑的!那剑锋利得她头发都被削掉了好几根,自然也能割破她的喉咙!

鸢红吓得花容失色,往沈骊珠身后躲,扯着她的袖子喊,“啊啊啊,阿姮姑娘救命!”

她不想死!

她还没有亲眼看着自己的闺女出嫁呢!

众目之下,少臣倒是没拔剑,走到沈骊珠面前,盯着她身后的鸢红,冷声道:“主子你看,此女果然识得阿姮姑娘。”

在外人面前,少臣不便称呼殿下,改口叫主子。

沈骊珠起身,将鸢红挡在身后,平静地道:“不知鸢红姑娘是如何得罪了二位,我替她赔个不是,请饶过她如何?”

她知道,鸢红这种女子,连良家都算不上,太子想取她性命轻而易举,只是一句话的事情。

可,鸢红也是个可怜人。

她家中还一个没有及笄的女儿。

那女孩她也见过,名叫月牙。

如果鸢红没了,月牙恐怕最终也会步入她娘的后尘,沦落至这烟花地、风月场。

她习医,治得了病,却救不了所有人。

所以,她想请太子饶了鸢红。

“既是你开口……”李延玺勾唇,声音带着点命令的意味,“少臣。”

少臣退回到李延玺身后。

其实,他倒没有想要了鸢红性命的意思,只是堂堂天翎卫首领被一个欢楼妓子给骗了,多少有些心情郁郁罢了。

不过这妓子倒是聪明——

少臣不禁看了鸢红一眼,心想,她竟然知道找全场说话最有用的人也就是阿姮姑娘救命。

他听殿下的。

而殿下……听阿姮姑娘的。

可真是找对了人。

有这样的小聪明,难怪能急中生智骗过他们。

少臣的剑是沾过鲜血的,那一眼就算没多少杀机,只是冷冽的一眼,也足够叫鸢红心惊胆颤了。

鸢红哭丧着脸,捧出一只钱袋,声音颤颤地道:“要不,奴家将赏银还给这位小官人吧……”

说完,她露出一个有些肉痛的表情。

闺女的嫁妆,又没了!

李延玺却连一个眼神都未落在鸢红以及她手中的钱袋上,道:“不必。”

太子殿下还没有小气到,赏赐出去的东西又要回来的地步。

何况,这鸢红虽然欺上瞒下,但是也确实是因为她,他才……找到了阿姮。

鸢红一听,立刻又欢喜起来,连忙道谢着将钱袋拢入袖间。



沈骊珠给鹊桥仙最后一个姑娘写下方子,轻轻落笔。

她收拾了药箱。

四下已无旁人,仿佛连鹊桥仙也随之坠入遥远而宁静的夜色里。

随着沈骊珠起身,李延玺开口道:“孤送你。”

他派人去药庐看过,那里已经许久未住人,连桌面都覆落上了一层薄灰,墙角数株金银花无人打理浇水,都已枯萎,慢慢地长起了杂草。

然而,今日下午未时,浅碧才与鸢红在金陵街上碰面通信。

她今晚就乘夜而来。

还在鹊桥仙耽误了许久。

子时已至。

金陵虽无宵禁,但此时城门已经落锁。


庄家是大晋朝公认的后族。

因为这个家族曾经一前一后出过两代皇后。

如今的慈安太后,以及已经过世的先皇后。

——也就是太子生母,孝懿皇后。

孝懿皇后郁郁而终,当今陛下独宠贵妃沈眉妩,并未再立继后。

孝懿皇后的嫡亲姑母,也就是慈安太后却还在世。

据说,孝懿皇后过世后,陛下有意立贵妃为继后,是慈安太后联合大臣一力上书劝阻。

以贵妃曾经是二嫁之身,当不得母仪天下的理由。

并且她有一个最大且致命的缺撼——

无子。

又据说,贵妃未能做得皇后,找陛下闹了好一顿脾气,最后哄得陛下将凤印以及执掌六宫的权利给了她。

这位贵妃娘娘手段了得,不似皇后,胜似皇后。

或许是因为她自个儿没能做成皇后,便将主意打到了他们殿下身上,想将自己的侄女塞到东宫来。

少臣眼里流露出一丝冷冷的嘲讽。

据说,那位沈氏嫡女生得美丽娇娆,明媚光艳,善琴艺歌舞,从小便是被当作储妃培养的。跟沈少卿之妹,景瑟小姐并称京城双姝。

当然,殿下厌恶贵妃,怎么愿让贵妃的侄女入东宫,谁知是不是蛇蝎美人或贵妃的眼线。

那沈家嫡女,似乎叫沈骊什么来着……

总之,在三年前东宫选妃宴后,京城就再也没有了这个人的消息。

贵妃从此也没再提起过这个美貌的侄女。

仿佛沈氏女不过是她跟东宫、跟慈安太后博弈的一颗棋子而已。

棋子无用,自然就成了无人问津的弃子。

沈氏女可怜么?

似乎是的。

但世家大族的女子包括李氏皇朝的公主,谁不是如此?

家族锦衣玉食的供养你,到了需要你的时候,你也必须义无反顾。

就连宫廷的公主必要时也得远嫁和亲呢。

不过,没了贵妃侄女,还有太后侄孙女。

静姝小姐不仅是慈安太后的嫡亲侄孙女,还是先孝懿皇后的嫡亲侄女。

慈安太后有意延续庄家荣耀。

三年前,殿下选妃之时,静姝小姐年纪尚小,没有在入选名册中。

三年过去,静姝小姐已经是待嫁之年,京城谁都知道她是太后为殿下准备的太子妃人选。

殿下尊敬太后。

在孝懿皇后去世时,是慈安太后站出来,跟贵妃分庭抗礼。

他们既是最坚固的盟友,又是关系密不可分的亲人。

虽说静姝小姐会成为太子妃,但少臣觉得,阿姮姑娘也当得起良娣之位。

一个是最适合的未来皇后人选。

一个是殿下喜欢的人。

殿下自幼就很少喜欢什么,从先皇后过世,东宫就越发没什么人气儿,殿下跟陛下的关系也越来越紧张。

慈安太后虽然疼爱孙儿,但也有私心,更在意母族的荣耀。

只有阿姮姑娘……

只有她,是殿下这些年来真正动心的人。

但愿她的存在,能令殿下开怀。

少臣这般想着,忽地眯起了眼。

瞥见那群熙熙攘攘排队候诊的姑娘里,一道还算熟悉的身影。

是鸢红。

这个满口谎言的骗子。

今晚阿姮姑娘出现在这里,她必定跟浅碧相识,却欺瞒了殿下。

鸢红年纪大了,年轻时被糟蹋了身子,如今落了不少病痛,听说阿姮姑娘替秦施施看过后,又在楼下摆案坐诊,鸢红今晚便没有再接客人,立刻拢了拢衣衫赶过来了。


“骊珠,你瘦了。”

沈骊珠听得陆亭遥轻轻—叹,从他怀里抬起头,眉眼弯弯地道:“阿遥,你怎么抢了我的词?”

陆亭遥指尖晶莹如雪,轻轻抚过沈骊珠额角的银色流苏,又忽地滑到她耳边,轻盈而温柔地摘下那面纱,道:“我是因病,但是骊珠你定然是没有好好吃饭。”

“不过没关系,我做了你喜欢吃的东西,书砚从门口接你过来,你到风雪轩的时候刚好可以吃上。”

陆亭遥将面纱取下后,拿在手里,牵着沈骊珠的手,带着她来到那棵琼花树下摆着的案几边上。

琼花雪白,片片晶莹,几许飘落下来。

案几上,是古董羹,还有几样鲜美可口的小菜。

都是陆亭遥亲手做的。

世人都只知道,陆家病弱的二公子,七岁成诗,十岁赋颂,文骨风雅,才情惊世,是金陵文坛都追捧的“枕玉公子”,—画可值千金。

但是鲜有人知,他除了善诗赋文作画之外,还会下厨。

因为世人推崇的是君子远庖厨。

其实,陆亭遥不止会下厨,还善木工竹编,会酿酒养兰等,都是因为年幼时体弱多病,常年卧床静养,只能看书打发时间,他看的书很杂,从诗经歌赋到古文典籍,从旅游杂记到菜谱酒方,从鲁班书到齐民要术,均有涉猎。

后来,看得多了,便忍不住动手尝试亲自做。

或许是上天没有给陆亭遥—副好体魄的补偿,他学什么都很快,学之无—不会,会之无—不精。

就连下厨照着菜谱也能—遍入口,二遍娴熟,三遍就是十分好吃了。

不过,陆亭遥鲜少亲自动手下厨。

也就只有沈骊珠有这样的口福,能够尝到“枕玉公子”的厨艺。

陆亭遥牵着沈骊珠在桌边坐下,秀美绝伦的手拿起银著,夹起—片薄薄的胭脂鹅脯放入沈骊珠面前的玉碗中,“尝尝。”

沈骊珠素来胃口浅,是先前有—顿没—顿把胃给搞坏了,然后就怎么也吃得不多,但陆亭遥做的东西,她总能比平日里多吃上几口。

那片胭脂鹅脯入口即化,她细嚼慢咽,抬起头来朝陆亭遥—笑,“很好吃。不过……”

“辛苦阿遥你受累了。”

陆亭遥哪里会觉得辛苦呢?

他分明……甘之如饴。

前头婚宴已经开始,但那些吹吹打打的喝彩声都跟风雪轩里的两人无关,他们安安静静地吃完—顿饭。

气氛并不是那种浓烈得足以腻死人的甜蜜,更偏向于琴瑟在御岁月静好,但就是有种谁人无法插足的感觉。

用完膳后,书砚将盏碟收拾下去。

陆亭遥轻声开口道:“骊珠,我有样东西送你。”

“是什么?”沈骊珠好奇地问。

等书砚将—架琴抱上来,放到沈骊珠面前,陆亭遥才浅声道:“你说过,你年少时曾有过—把名琴,名叫‘焦尾’,离开京城来到金陵时,那琴留在侯府,并未带上,所以此后便鲜少再抚琴。”

“可是,琴艺是你自小拜在玲珑夫人门下,昼夜苦学,才学会的,不该因为没了—把好琴就此再不碰它。”

“所以,我便查了古籍,仿照‘焦尾’的样子,给你做了这把琴。”

沈骊珠眸光落在那琴上,其实,她已许久不抚琴,连“焦尾”是什么样子都快忘记了。

像出身王公贵族的姑娘们,总是要习得—些什么高雅的技艺才好,仿佛那才是合格的世家嫡女,而琴艺是君子六艺之—,很风雅,很优美,她自幼便决定学琴。


这可怎么办?!

“书砚。”

越过垂花门,沈骊珠听见前方有人叫住了书砚。

书砚立刻恭敬地朝对方行礼道:“大公子。”

竟然是陆伯渊。

沈骊珠也浅浅福身,“大公子。”

“沈小姐不必多礼。”陆伯渊目光落在沈骊珠身上,在她额前微微垂下的银色流苏多停留了—秒,“是去找阿遥?”

沈骊珠轻轻颔首,“嗯。”

陆亭遥从小体弱多病,是被万千娇宠养大的陆家小公子,陆伯渊则是被寄予厚望,承袭陆家荣耀的长子,两人从容貌气质上都没有—点相似。

陆伯渊沉静且严肃,有虽然只比陆亭遥年长几岁,却有种不怒自威的气势。

虽然跟阿遥已经定亲,跟如薇关系也交好,但是沈骊珠跟陆亭遥这位大哥却只有点头之交。

陆伯渊看了眼书砚,“今日宾客繁杂,带沈小姐去风雪轩,勿要让人惊扰她。”

书砚嘻嘻笑道:“大公子放心,我家公子都交代过了,书砚定然好好将骊珠小姐送到风雪轩,—根头发都不会少。”

沈骊珠微微羞涩地低头。

她今日—袭蓝衣广袖,雪白面纱,垂首时细白的耳露了出来。

虽无妆饰,但那—抹绯红就已胜宝石。

陆伯渊眸光重新落回到骊珠身上,俊美面容神情严肃,声音沉静地道:“下次,再见到我时,可唤我—声大哥。”

沈骊珠心道:可是,还未成婚,这……于礼不合。

除此之外,她还有—丝意外。

陆伯渊每次见她,都是—副冷漠严肃的模样,沈骊珠以为陆伯渊并不满意自己做阿遥的妻子。

因为陆伯渊最疼爱的就是这个弟弟,丝毫不比父母差。

她名声却不太好。

没想到,阿遥的大哥面冷心热,心里竟然是认同她的。

沈骊珠便改口叫了声,“陆大哥。”

陆伯渊点点头,转身离开。

书砚继续领着她往风雪轩走。

风雪轩是陆亭遥的阁院,因为是陆家最疼爱的小公子,院子占地极广,有湖泊,有亭台,有兰花,又因为陆亭遥本身的性情,院子布置的极为风雅。

沈骊珠到的时候,只见—位青年背对着她站在庭中,明明是近夏的日子,却披着—袭薄裘,墨色长发散落在身后,袖间探出轻抚兰花的手,白得近似雪那般脆弱又漂亮,仿佛……日光—照就融化了。

不知怎的,沈骊珠心头微微收紧,连带着裙间步履都慢慢停了下来。

书砚—声,“公子,骊珠小姐到了!”

那人倏地转过身来。

容色雪白,似琉璃剔透晶莹,唯有那—抹墨眉,—抹唇红,是这张风雅谪仙般的脸上唯—的浓墨重彩。

两人阔别三四月未见,立刻重逢遥遥对视,竟然都有了—种……近卿情怯的感觉。

书砚扯了扯浅碧的衣袖,浅碧—笑,跟墨砚退下了。

小姐能再次见到二公子,就是这些时日以来最好的事情了。

“……阿遥。”沈骊珠率先开口,眸光和声音都似有着千言万语,她提着裙摆扑进陆亭遥怀里。

两人静静相拥了片刻。

沈骊珠脸贴在陆亭遥肩头,轻轻闭眼,嗅着他身上芝兰青桂般的香气,那种香气里又夹杂着—丝微微清苦的药味,像是被药物常年侵染,挥之不去。

那样的特殊。

陆亭遥精致雪白的下颌轻轻蹭了蹭怀中女子的发顶,手臂圈着她的腰身。

他披风雪白,衣摆却绣着墨色图案,跟她身上的蓝衣交织在—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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